依据职业标准,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技师和高级技师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“三同两别”原则管理,即“三同”是:院校外、院校内试点培训评价组织(含社会第三方机构,下同)对接同一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; 两部门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和待遇;
在学习成果认定、积累和转换等方面具有同一效能。“两别”是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、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(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);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参与试点的培训评价组织分别自行印发。
健康管理咨询师 | 软件工程师 | 金融理财师 | 企业培训师 |
网络工程师 | 就业指导师 | 电子政务师 | 现代物流管理师 |
生涯规划师 | 心理健康培育师 | 活动策划师 | 食疗调理师 |
市场营销师 | 环境艺术设计师 | 物业管理师 | 劳动关系协调师 |
广告设计师 | 学前教育指导师 | 项目管理师 | 商务礼仪师 |
营养保健师 | 计算机信息技术师 | 物业管理员 | 早期教育指导师 |
酒店经验管理师 | 茶艺师 | 职业园长 | 管理会计师 |
摄影师 | 幼儿教育指导师 | 电子商务师 | 中小学创客研学教师 |
1. 中职以上或同等学历;
2. 在读大专或大专以上同等学历者;
3. 中职、在读大专或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。
1. 需先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认证;
2. 在读大专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者;
3. 在读大专或本科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。
1. 需先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认证;
2. 在读本科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者;
3.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;
4. 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。